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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藏家張文齊去年11月指控,新象基金會創辦人許博允侵占多件拍賣品,兩人還在拍賣會場發生肢體衝突,互控傷害;許博允則不滿張在媒體大肆宣揚,提告妨害名譽和誣告。台北地檢署經1年多調查,認定無法證明許有侵占故意,且兩人確實有糾紛,張不是憑空捏造,今皆給予不起訴;另傷害部分和解撤告。張文齊去年11月初指控許博允侵占他的拍賣品,後來針對「清湘老人山水畫」和「董陽孜的古柏行書法四條屏」兩件作品提告;許博允隔週開記者會澄清,指張文齊陸續委託新象拍賣的74件拍賣品中,有47件經鑑定後決定不收件,當時早已退還,絕無侵占之意,並認為張是不實指控,因此提告涉妨害名譽。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iframe { margin:auto; display: block; }

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> div { margin: auto; display: block !important; }許博允說,張文齊在前年陸續提供74件拍賣品,希望參加新象夏季和秋季拍賣會,但經過鑑定之後,新象已退還其中47件,僅有27件拍賣品留下來參加夏季和秋季拍賣。兩件在夏季拍賣會成交的拍賣品,新象也已支付37萬元的成交金額支票。秋季拍賣會中,張文齊提供的拍賣品並未成交,但卻遲遲未支付新象3萬7600元手續費等。此外,許博允指控,張文齊除了去年11月5日到新象秋季拍賣會鬧場,兩人發生肢體衝突,拉扯後扭傷、紅腫,15日還到新象辦公室鬧,因此互告傷害,另針對張文齊提告侵占部分,反控誣告。檢察官傳喚當初新象公司辦理收藏程序的承辦人,證稱公司內部都有按照標準程序收案、發還,而發還時會請對方簽收製成簽退單,單據一式兩份,一份交給所有人,一份放在新象,後續若有糾紛,可以拿出來比對。許博允提出清湘老人山水畫的簽退單辯稱,清山老人山水畫已發還,至於董陽孜的作品,雖新象留存的契約上已寫「暫不拍」,表示不收件,當時應已直接退還,但新象沒有確實簽退的單據。他辯稱,不清楚張文齊有沒有把董陽孜的作品拿來新象,詳細經過要問負責經手的承辦人員。檢方查出,新象的蔡姓員工和張文齊曾商談,要在公司找出董陽孜的作品,認定是公司交接收藏品過程不良,作品才會消失無蹤,但不能因此認定張有侵占故意,給予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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