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經營小吃店的涂姓男子(34歲),被酒女指控1月2日趁她醉倒包廂內、無力抵抗時予以性侵。桃園地檢署偵辦時,涂姓男子否認性侵,表示對方經常會到小吃店陪客人喝酒賺小費,當天她醉在包廂休息,他進去關心、幫她蓋外套,她突然醒過來,以雙手環抱他還叫他「老公」,他一時把持不住才跟她親熱,他強調當對方是清醒的。檢察官多次傳被害人出庭她都未到,經調閱監視器,查出被害人在案發後仍留在小吃店和涂聊天、神情自若,未有呼救,涂還幫她叫計程車搭載離去;案發第二天,酒女仍帶朋友在小吃店喝酒等,桃園地檢署認定證據不足,今天對涂姓男子不起訴。桃園市涂姓小吃店老闆被酒女指控性侵,檢察官認證據不足、不起訴。情境示意圖/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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